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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落实意见》的解读
来源: 时间:2021-07-26【字号:大 中 小】
2021年4月12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意见》,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2021年4月28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意见》(冀政字〔2021〕22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安排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落实意见》,并广泛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意见。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落实意见》共分七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思想和2025年、2035年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从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构建绿色供应链等6个方面作出安排。
第三部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明确了打造绿色物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等3个方面推进措施。
第四部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围绕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2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从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4个方面明确了工作举措。
第六部分,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主要包括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2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第七部分,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围绕强化法规支撑、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保障措施。
文件链接: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落实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