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解读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2-07【字号:

  对照省政府印发《关于公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政字〔2021〕74号),市政府对我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对结果作出解读:

  一、清理的意义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有利于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清理范围及方式
  对照省清理结果,依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相衔接,清理工作有序推进。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由起草部门提出清理建议,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决策机关审定。
  三、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结果是在对照省清理情况基础上,将制定时间较早、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或有效期已过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予以废止或修改,其中,1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清理文件涵盖了发展改革、财政、林业、退役军人事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有利于相关领域的管理措施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与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上级机关方针政策相衔接。